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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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昌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06-25 08:47
2025-07-01 09:00
2025-06-27 17:30(已过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不可登记。)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拓展,在建及拟建建筑项目数量不断增加,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我公司急需租赁7台业务用车,现就恩施州昌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报价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恩施州昌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MJZ202506014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本项目“招一管三”,即甲方(即采购人,全文同)对乙方(即中标人,全文同)在合同期内进行年度综合考核,中标人年度考核合格的,且其继续满足本项目招标阶段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在采购需求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续签下一服务期的采购合同,最多可以续签二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因其他经济行为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供应商如实报告,提供承诺函)。
5.2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资格将被取消)。
三、商务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1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恩施州昌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1.2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车辆手续齐全、合法有效,车辆信息必须登记在乙方名下。
1.3乙方必须为车辆购买如下保险: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0万元)、盗抢险、乘坐人员险、不计免赔险。
1.4后勤保障:乙方负责车辆正常的保养维修以及保证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维修服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 24 小时救援服务。
1.5严禁安装未经甲方允许的定位、追踪、窃听等电子设备。
1.6租赁车辆存在质量性能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若乙方未及时更换,乙方应按照每台 600 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1.7车辆发生故障时售后服务人员应能在 1 小时内响应并到达指定地点。
1.8乙方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洗车服务。
2、车辆要求
2.1 租赁车辆数量:7辆。
2.2车辆参数要求:①驱动方式:两驱或四驱;②排量:发动机排量≥1.5T/L;③车型要求:不小于中型SUV;④座位数:5 座;⑤车辆行驶里程:≤10万公里;⑥排放标准:不得低于国Ⅴ标准。
四、询价时间、地点和方式
1、询价时间:2025年7月1日上午9时00分。
2、询价地点: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广电大楼4楼
3、询价程序
(1)询价时由各报价人现场提供报价资料。
(2)按合理最低报价的原则且通过我公司评标小组评审后确定中标人。
(3)报价资料不予退还。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a、供应商未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送达资料;
b、供应商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c、不遵守招投标纪律无理扰乱招投标秩序的;
d、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标情况;
五、需提供的资料
1、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携带盖公章的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简易装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78-6810171
恩施州昌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25日